12月13日记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城市民族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民族贸易市场、民族特色商业街区等,促进城市民族经济快速发展。
《意见》指出,要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传统节日、饮食、丧葬、宗教活动等方面的特定需求。要建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城市辖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情况,建立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城市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对政府部门的年度考核,把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全省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考评范围。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密切掌握城市民族工作动态,努力探索城市民族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记者吕霞 实习生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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