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司法局掀起学习吴春忠同志的高潮,全局形成学习英模、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从而把司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吴春忠同志是全国政法战线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司法行政人员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吴春忠同志是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天安乡派出所所长,2013年2月24日,因积劳成疾不幸逝世,年仅55岁。吴春忠从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后,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埋头苦干,为党委、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信赖和广泛赞誉,被誉为“人民的好公仆”。吴春忠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后,玛曲县司法局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结合双联活动召开专题学习会,多渠道、多方面、多角度学习宣传吴春忠同志的先进事迹。
吴春忠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长期在东方市最边远地区的派出所工作,从普通民警一步一步成长成为基层领导干部。他牢记宗旨,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忘我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多次立功受奖。2013年2月24日,因罹患肝硬化去世,时年55岁。吴春忠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模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优秀代表,是当代人民警官的楷模,是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的榜样。他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勤勉敬业,公正执法,先后参与办理在全国有影响、有震动的要案数十起,督办疑难复杂案件数百起,没有出现差错和纰漏;他长期在外出差办案、超负荷工作,从不叫苦,从不喊累,任劳任怨,即使身体已出现严重不适,仍强忍病痛坚持带队出差工作;他意志坚强、乐观向上,虽罹患肝硬化疾病,仍然惦记组织交办的任务,他淡泊名利、为人谦和,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不争功诿过,默默无闻,埋头苦干,深受领导认可和同事尊敬;他洁身自好、清廉自律,尽管父母年老多病,长子智力障碍等家庭困难,家庭负担沉重,但他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案谋私、以案谋利,树立了人民警官一尘不染、清廉奉献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吴春忠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吴春忠同志的崇高精神,努力把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玛曲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张晓林表示;“在平时工作中,时刻以吴春英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榜样,学习他恪尽职守、公正执法的崇高精神;学习他勤勉敬业、任劳任怨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学习他意志坚强、乐观向上的拼搏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真心实意为百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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