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潭讯 近日,临潭县出台了《中共临潭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由6大部分30个方面86个小项组成,分别从总体要求、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重点任务、主要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说明。《实施意见》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指导性、规范性,是全县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指导文件。《实施意见》有四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结构明晰
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篇幅不长。各部分内容独立成块,既环环相扣,又层层递进。在内容结构上,既有概括说明,又有分层表述,主次适宜,详略得当。
融会贯通
《实施意见》结合临潭实际,在贯彻州委《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做到了加强理解和融会贯通,特别是七项重点任务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也体现了省委《实施意见》和州委《实施办法》的主要精神,完全切合临潭的实际。
重点突出
《实施意见》突出了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落实重点任务的主要措施。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明确了落实什么任务、用什么方法措施去落实这些任务,内容丰富,结构细密。
操作性强
《实施意见》全篇以落实县委主体责任为主线,紧紧围绕职责有哪些、职责任务是什么、如何落实这些职责任务、落实不好怎么办,分层展开、分层表述,内容具体、文风朴实,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张彩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