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记合作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综述
韩延明 索南才让
就业、社保、维权,事事牵着百姓情;为民、便民、利民,时时挂着群众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合作市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服务于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心,优先落实惠民政策,积极实施民生工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险等各项工作,使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为群众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筑就起一道道“安全阀”。
社会保障能力显着增强。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过去的一年,合作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着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截止2013年底,合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为32760人,已参保人数为31166人,参保率为95.13%。为6413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544.96万元,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为10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28178人,征缴医疗保险基金809万元,其中:四级财政补助691万元,征缴个人保险费118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5.35%;报销住院费902.23万元,报销1729人(次),大中专院校学生门诊费支出35万元,支付8786人。
就业工作富有成效。坚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改进就业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就业服务水平。2013年新增就业人数为1120人,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的103.7%。在农牧民群众培训就业方面,合作市结合农牧民实际,举办多种形式农牧民技能培训班,保证农牧村贫困家庭的劳动力都能掌握一门技能,并且鼓励富余的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不仅保证了家庭的经济收入,也大大增加了劳务经济收入。而一些农牧民在自身意愿的前提下参加培训,使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上可以有更好的发挥。同时,该市人社部门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和合作市农村信用联社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00万元,审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10万元,共发放119户(人),极大地保证了农牧民群众就业与自主创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
劳动关系日趋和谐稳定。扎实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或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工作,以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活动相结合。自2013年初以来,对全市范围内的126家国有、集体、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劳动年检。在年检过程中对劳动用工基本情况、有关数据和制度台账建立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规范要求,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和企业,遵守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保证按时足额兑现劳动报酬,并要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截止2013年底,共调解劳动纠纷 24起,接访群众73人,涉及拖欠工资的农民工137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23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除了社会保险外,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上立足全市实际,着眼于民生改善上。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到目前,全面完成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月补差标准由335元提高到385元,五保供养标准达到每年3110元,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救济救灾资金1500万元。这一系列的举措使改善民生成为了现实,也正体现了对群众路线的深入学习以及实践。
春华秋实,硕而不骄。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合作市本着“以民为本、集体统筹、老幼兼顾”的原则,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城乡社会和谐乐章的一个个动人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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