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民心
--夏河县民政工作回眸
毛辉成
去年以来,夏河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使全县贫困群众沐浴着党的优惠政策和民生实事阳光的雨露,使全县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一天比一天提高。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力的改善了民生,保障了民权,维护了民利,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创了和谐有为的民政工作新局面。
社会保障稳步推进
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两节”期间,为了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该县慰问农牧村特困群众600户,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慰问农村五保户319人,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慰问“三老”人员100人,每人发放慰问金400元;慰问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00人,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慰问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复员干部5人,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慰问城市低保人员200户,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慰问贫困僧侣200人,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慰问敬老院4所,为每所敬老院发放慰问金2万元;全县共计发放慰问金70.95万元。
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就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再次召开全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并就规范填写档案及审核记录进行了专题培训,此次清理和规范工作共清理652户1628人、新增581户1627人,有效保证了该县城乡低保有序运行。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达到303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59元,截至目前,发放城市低保金1105.48万元;农牧村低保年保障标准达到190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01元,截至目前,发放农村低保金2887.09万元;以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0度,采取“先缴后返”的方式,进行社会化发放,对该县7259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发放2012年7—12月减免电费22.2万元;目前该县共有五保户352人,随着该县农牧村敬老院的陆续建成,集中供养人数达到58人,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16.3%,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600元,截至目前发放五保供养金92.05万元。
救济解困体现党恩
扎实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开展了第五个“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发放传单800余份,宣传书160多本。做好了充分的救灾款物准备,确保灾害一发生,能做到“三到”和“四有”。及时核报了全年发生在该县的冰冻暴雪及洪涝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妥善安排了灾民生活。及时下拨救灾资金339万元,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了生活困难。
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及时有效。该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坚持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截至去年底,城市医疗救助12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4.33万元;农牧村医疗救助36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8.68万元;为296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33万元;为29544名五类困难群体代缴了医疗参保、参合金160.32万元;提高孤儿补助,将城市孤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800月、农村孤儿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为24名孤儿发放救助金18.24万;继续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3人,发放资金4.06万元。
优抚安置深入人心
继续创建双拥模范县,巩固双拥成果。在双拥创建工作中,以推进“地方支持驻甘部队建设10项重点工程”和“驻甘部队援建地方10项重点工程”为抓手,从该县实际出发,深入开展“为夏河稳定团结服务,为驻夏部队建军营”活动,加强和巩固了省级双拥模范县的荣誉称号。
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更新完善了优抚对象数据库,建立健全优抚对象电子档案,及时下拨了2013年各类优待抚恤资金67万元。年初,全县共接收退伍军人23人,其中农村兵2人,城镇兵21人,按政策已将符合安置的21名复原军人安置在该县各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了新颁布的退役退伍军人安置办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助、为民办实事等各项待遇得到落实。
全力落实民生实事
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高标准和五保供养对象提高补助水平三件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提标后,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达到303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59元;农牧村低保年保障标准达到190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01元;五保供养人均标准达到2600元。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提高部分困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与提高孤儿生活补助标准2件州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标后,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参核参试人员、带病退伍军人的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参战退役人员的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城市散居孤儿达到800元/月,农村散局孤儿达到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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