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
公 告
为抢救、保存散处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县各类历史档案资料,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更好地为临潭县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各门类、各载体档案资料,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临潭县历史上各个时期形成的圣旨、诏书、敕令、手谕、奏折、电报、嘉奖令、委任状、公报、告示、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图表、往来文书、印章,各种族谱、家谱、墓志、碑文碑拓、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传单、照片、奖章、旗帜和老字号、牌匾等。
2、历代编修的地方志、专业志、村镇史、典章制度,以及反映临潭优秀历史文化的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绘画、手工艺作品、风土人情、风景名胜等特色档案资料。
3、反映历代临潭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重要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4、反映本县区域内民族特色、历史变迁、地形地貌、人文环境、物产资源、自然灾害、风土民情、民族宗教、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等各种实物、地图、照片、报刊、书籍等。
5、建国前我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本县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着作、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后来撰写的有关本区革命斗争的传记、回忆录等材料。
6、建国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及知名友好人士来本县视察的照片、影片、题词及由此形成的录音、录像、光盘、实物等。
7、临潭籍或曾经在临潭工作过的享有较高声望的各行业杰出人才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着、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
8、我县各行业、各单位荣获全国荣誉称号和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杯牌匾、文字材料、声像资料等。
9、本县各机构、组织在政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礼品等实物。
10、反映临潭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实物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
11、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办法
1、社会各界直接来信或来电联系,商洽档案征集事宜。
2、本馆向档案资料持有者征集档案,采用无偿捐赠原件、捐赠复制件、有偿征集三种方法。
3、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有优先使用权,并有权提出是否公布和开放意见。
4、本馆征集的档案资料,均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将载入本年度临潭年鉴中。
5、对捐赠重要、珍贵档案资料者,根据捐赠者需求,本馆可提供整理、编目、复制等服务。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潭县广场文博大厦二楼档案馆
联系人:王学民(县档案馆副馆长)
电 话:0941-3121372 ,1389398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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