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依据: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50号)、《2018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2019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和《2020年开发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在深度贫困村和“两州一县”其他村设置爱心理发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总数按省级财政补助和市级财政配套1:1的比例进行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服务期限原则上3-5年。
补助对象:符合选聘条件的且已聘用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执行标准: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资金经市人社局审核后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主管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41-8232781
二、“雨露计划”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依据:《甘肃省贫困地区雨露计划两后生精准培
训实施意见》(甘开办发〔2015〕79号)和《甘肃省扶贫办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开办发〔2019〕197号)文件;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职业教育,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补助资金。
补助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牧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
执行标准: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享受“雨露计划”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相关教育资助政策。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做到应补尽补。
主管单位:市扶贫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941-8232182 0941-8232781
合作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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