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叠加暑期出行高峰,疫情扩散风险加大。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科学、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无接种禁忌症的居民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专家认为:“接种疫苗可以有效地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率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目前全球疫情看,虽然德尔塔病例的传播造成接种疫苗以后被感染的突破病例数有所增加,但突破病例在接种疫苗的巨大人群当中的仍是极少数,特别是最近大规模临床试验以及真实世界的研究数据显示,接种疫苗仍是抵御病毒的有效手段”。为切实做好全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分县市、分年龄段安全稳妥推进的进度安排,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日至8月10日,完成全县18岁及以上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任务,9月1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任务。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前完成15-17岁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工作,9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任务。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前完成12-14岁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任务,10月底前完成所有目标人群全程接种任务。
二、全县所有公共场所、建设工地、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三、从即日起,未接种疫苗者,原则上不得出入“一站一场”、学校、宾馆、影剧院、商超、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有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的(参照最新版本《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四、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均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五、广大群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需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非必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加强个人防护意识,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文明用餐”等防控措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切实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六、注意事项:12-17岁目标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时必须要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进行接种。70岁以上老人疫苗接种时由家属或志愿者陪同接种。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公民需携带身份证前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我县符合资质要求的为县医院)办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疾病诊断证明)。
卓尼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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