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舟县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原则,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了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交通安全劝导站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县各乡镇均成立了交管站,按照二类乡镇不少于10人、三类乡镇不少于7人的标准配备了乡镇交管站交通管理员211人;设立行政村交管室208个,按照重点行政村不少于2人、其他行政村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了交通安全协管员416人;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57个,按照每站不少于5人的标准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285人。县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为19个乡镇交管站落实工作经费97万元。二是深入推进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农村地区驾驶人员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落实了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积极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道路交通参与者尤其是中小学生、驾驶人员的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七五”普法规划;县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学计划,组织开展了交通安全培训,建立健全了学生上学、放学搭乘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开学第一课”等道路交通安全系列活动,交警部门与四所中小学建立了共建关系,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村入户摸排登记各类机动车辆,对机动车驾驶人员面对面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三是切实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牢固树立“以管促防、重在管理、降压事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了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严查、严管、严控、严处无牌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85起,车辆违法“清零”790辆。通过严查严办,有效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孙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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