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户、广大居民:
为贯彻落实省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有效阻断病源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时全面关停非生活必需品经营性场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当前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条件下,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超市、菜市场、宾馆饭店、餐饮以及经销食品、肉、蛋、奶、蔬、油、米、面、煤炭燃料、母婴用品、药品零售的生活必需品门店外,其他大中型商场、综合市场、汽修厂、五金交电类、化妆类、服装类、歌舞娱乐、影院、网吧、美容、烟酒、照相、广告等非生活必需营业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的生活保障必需品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须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有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鼓励各经营单位积极推出电话、微信、APP等线上购物、线下配送模式,坚决杜绝人员聚集现象发生。各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有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城配送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开展经营和配送活动。
四、对拒不执行通告决定,擅自开门营业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户,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监督服务电话:0941-8228522
0941-8212315
合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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